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方案制定、论证、审批、实施及验收全过程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实施标准和监督要求。
二、政策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细则》
三、主要内容
1.方案识别与编制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全面识别危大工程,形成识别清单并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依规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初审并整理归档。
2.专家论证管理
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属地监督机构。从省级专家库选取不少于5名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3.方案审批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依次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并由建设单位确认。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按要求组织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并将审批流程资料整理归档。
4.方案实施
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准备及现场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确需调整的需需按原审批、论证流程重新办理手续。
5.危大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内部验收并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公示验收信息,完整归档资料并告知属地监督机构。
6.监督检查
属地安全监督机构通过抽查资料、核查现场实施情况开展监管。根据抽查发现问题隐患的严重程度下发限期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危大工程的全流程管理,覆盖所有危大工程类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拆除工程等)。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