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务公告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的公告 2026/02/09 1.1w 阅读 255 点赞 查看原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宜春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调整为30%。本公告自2026年2月4日起执行。 宜春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