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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务公告

宜春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23年第三批)

2023/06/12 1.9w 阅读 52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易林波  徐文江

电话:0795-7206577,0795-7206657

传真:0795-7206577

电子邮件:ycsjtsk@amr.jiangxi.gov.cn。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宜春市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项目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批准范围

备注

1

宜丰县石市利民液化石油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换证

2

江西上高县明辉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

氧气

换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