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

2018/07/12 1.8w 阅读 471 点赞
关于核实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16:20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采集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加强信息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采集表》的填报
1、基本表获取方式
各缴存单位经办人持U盘到我市各公积金前台拷贝。
2、填报内容
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关于《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表》的填报
1、基本表获取方式
各缴存单位经办人持U盘到我市各公积金前台拷贝。
2、填报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职业信息、个人其他信息等。
3、填报规则
基本表已经包括当前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各单位仅需要对其他字段内容予以添加,不可随意删除、增加职工。
三、工作要求
1、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及缴存职工个人是住建部实现全国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和通过网络进行公积金缴存和实时支付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填报的内容规范、准确、完整。
2、缴存单位信息应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内容一致,单位类别、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经济行业等应按国家规范标准填写。
3、各缴存单位在现场拷取缴存职工基础信息基本表后,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表内所有内容。
4、请各缴存单位务必在8月15日前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采集表》、《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表》纸质及电子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各一份报送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中心将建立未核实完善公积金缴存基础数据单位名册,业务承办银行从2018年9月1日起暂停办理未核实完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直至单位各项缴存信息核实清楚。
四、各网点及咨询电话:
市中心:3585911 3585912丰城办事处:6290619
樟树办事处:7368959高安办事处:5285703
上高办事处:2509386宜丰办事处:2767436
奉新办事处:4622316靖安办事处:4662721
铜鼓办事处:8712712万载办事处:8982162
附件:1.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
附件在“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