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2 16:22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有序发展,宜春市政府办于2012年元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在2012年12月底前,全市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卫生院必须全部建立公积金制度,各县市区财政必将财政拨款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缴存比例12%足额配缴到位。市政府将各县市区财政配缴到位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在全市城建口工作会议上,黄德刚副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城建口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考核,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