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以深入贯彻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举措,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宜建字〔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行业规范等。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主要内容和举措
《通知》主要包括加强商品房销售过程(售前、售中、售后)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制度完善、入账管理、动态监管)监管、引导购房人提高法律意识等3个方面内容。
五、实施范围
宜春市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业务范畴。
六、施行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人:欧阳羽 联系方式:0795-35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