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宜财监发〔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范围
此次专项清查对象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重点是2019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凡存在下列情形的,均可以举报: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账外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对外投资);其他形式“小金库”。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5-3198625
电子邮箱:ycczjd@sina.com
通信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824室宜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
邮政编码:336000
三、受理时间
自今日起至10月31日,其中: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