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

2017/03/19 1.3w 阅读 406 点赞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16:08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日,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对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一、取消职工购房可提可贷政策

       从2017年10月1日起,职工购房,可凭购房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两项政策职工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项。


二、允许内退人员提取公积金

      原企事业单位员工,单位已为其办理了账户封存,提取人持单位内退职工证明书,身份证均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销户提取,无需等到退休年龄。


三、取消"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规范异地购房贷款问题

      为控制异地贷款风险 ,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一户本地缴存职工出具的担保承诺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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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