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查处一起骗提公积金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6-19 16:19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高县办事处在办理上高县某局职工支取业务时,发现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异常。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上高县办事处立即开展核查。
上高县办事处经过多方核实,并向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致电核查房屋信息,最终认定该职工所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并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追缴。截止6月18日职工已退回骗提资金13.7万元,并承诺尽快归还剩余1.5万元。根据中心《关于处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管理办法》规定,已将该名职工列入公积金黑名单,5年以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业务,并通报至职工所在单位,同时把该线索报送至省住建厅、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
编辑:熊悦村
编审:龚击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