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1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宜春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促稳、稳中求进,扎实做好补短板、扩内需、增投资、促消费、促转型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该措施。
二、目标任务
全面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举措,坚持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着力补短板、扩内需、增投资、促消费、促转型,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内容
1、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
2、推动房地产建筑产业做优做强。培育房地产和建筑业龙头企业,推动房地产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
3、补齐城镇市政设施短板。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定力,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安全运行。
四、具体措施
1、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
2、减轻企业负担,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补齐城市防水排涝短板。
4、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开发企业扶持。
5、规范全市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全市住房和城建建设领域稳定力度,深入开展企业帮扶,保障生产要素稳定供应,积极协调化解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助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高质量发展。
解读人:陈波 0795-399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