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为工程结构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
2、《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57号)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
三、目标任务
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强化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和举措
《实施意见》涵盖结构实体检测规定、条件、资质、程序、要求、结果确定和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结构检测、强度检测、厚度检测、结果处理原则以及现浇剪力墙和楼板厚度检测、结构层高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五、施行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实施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
七、关键词诠释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结构实体检测,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结构层净高、砂浆强度等,必要时还包括其他检测项目。
(解读人:龙峰松 联系方式:0795-32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