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贷款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6-09-22 15:06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市公积金中心于2011年1月份起按照《通知》规定:实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三套房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就实行贷款新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