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春市
政策政策解读

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政策

2008/09/16 1.2w 阅读 75 点赞
鼓励农民进入中心城区务工经商并落户。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农民仍维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至少 10年不变,允许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自由流转。凡在林改后山林经营权属已落实到户的林农,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仍维持其山林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享受山林经营、管理、受益权益。 摘自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计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宜发[2007]27号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